Page 157 - 長庚科技大學 台灣營養學會 第51屆年會暨學術研討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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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施行細則,由理事會另訂之。
第九條 會員權利及義務
(一) 專業會員:
1. 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
2. 有出席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及其他臨時集會之權利。
3. 享有本會網站閱讀與下載刊物之權利。
4. 有參加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之權利。
5. 有遵守本會章程及執行本會決議案之義務。
6. 有繳納本會各種會費之義務。
(二) 永久會員:
除免繳常年會費外,其餘與專業會員相同。
(三) 學生會員:
除不具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外,其餘與專業會員相同。
(四) 團體會員:
1. 享有本會贈閱刊物之權利。
2. 學術單位團體會員之所有成員及其他性質團體會員之代表一人,有出
席本會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及各種活動之權利,但不具選舉及被選舉
權。
3. 有繳納團體會員常年會費之義務。
(五) 名譽會員:
1. 享有本會網站閱讀與下載刊物之權利。
2. 有出席本會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權利,但不具選舉及被選舉權。
第十條 停權及退會
(一) 凡於每年年會結束前未繳納當年常年會費者 , 本會得終止會員權利,
若在當年度(十二月三十一日前)補繳後,即恢復此權利,但不補發當
年度刊物。
(二) 連續兩年度未繳清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如欲再成為本會會員,必
須重新申請入會。
第十一條 本會以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理事會為執行機構,
監事會為監察機構。
第十二條 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職權如下:
(一) 訂定與變更章程。
(二) 選舉與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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